和先进个人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民政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022〕29号)要求,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考察审核,并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拟推荐曲靖市民政局等5个单位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李怀深等10名同志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表彰工作的公开透明度,现予以公示。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7日),向省民政厅反映。联系电话:0871—65731379、65731352。附件:云南省民政厅拟推荐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象名单拟推荐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象名单
一、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5个)
曲靖市民政局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政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民政局
云南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二、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10名)
李怀深
昆明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
李海年
玉溪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黄晶晶(女)
昭通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鲍嘉斌
丽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刘亚平(女)
普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赵文斌
临沧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林红梅(女,彝族)
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泽沛(白族)
大理白族自治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云霞(女,回族)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刘 蓉(女,藏族)
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十二级职员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