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县公安局闻警而动、快速反应,及时侦破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野生动物斑鸠活体1只、老鹰死体1只。
10月5日,大姚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大姚县金碧镇涧水塘村委会涧水塘村附近的山上非法狩猎。接报后,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举报地点展开调查。
到达现场后,民警当场抓获正在捕猎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在现场查获疑似斑鸠活体1只、疑似老鹰死体1只。随后,民警依法将刘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欲捕老鹰当宠物,在山林支网,并以活体斑鸠为诱饵诱捕老鹰的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2款之规定,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对刘某使用的狩猎工具予以扣押,猎获物老鹰、斑鸠依法送鉴定机构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万物皆有灵
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盗(滥)伐林木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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