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执法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协管人员)85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协管人员85名(男性60名,女性25名),岗位为交通执法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开展楚雄州行政辖区国家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交通执法人员开展交通执法辅助活动。招聘岗位如下:
(一)楚雄支队机关协管人员11名,其中男性 4名、女性 7名,工作地点在楚雄市辖区;
(二)禄丰大队协管人员23名,其中男性 20名、女性 3名,工作地点在禄丰市辖区;
(三)南华大队协管人员15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 4名,工作地点在南华县辖区;
(四)双柏大队协管人员10名,其中男性 8名、女性2名,工作地点在双柏县辖区;
(五)永仁大队协管人员8名,其中男性 6名、女性 2名,工作地点在永仁县辖区;
(六)牟定大队协管人员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 2名,工作地点在牟定县辖区;
(七)元谋大队协管人员3名,其中男性 1名、女性 2名,工作地点在元谋县辖区;
(八)武定大队协管人员1名,女性 1名,工作地点在武定县辖区;
(九)大姚大队协管人员2名,女性,工作地点在大姚县辖区;
(十)姚安大队协管人员2名(女性),工作地点在姚安县辖区;
(十一)楚雄高速大队楚雄中队协管人员2名(男性),工作地点在楚雄中队管辖的高速公路辖区。
协管人员不具有交通执法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交通执法职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楚雄州内户口;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6.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具有忠诚、敬业、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遵守劳动纪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各种传染性、精神性疾病;
8.需要能适应夜间上班和轮换值班,特殊时期,服从支队全州范围内的工作调配。
(二)优先条件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有C以上驾驶证,以及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专业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聘用为协管人员,请勿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不良行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釆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
(1)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55号,支队政工科,联系人:庞娟,电话:0878-3390745;
(2)禄丰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27号 联系人:张琼 电话:0878-4142926;
(3)南华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联系人:凡彩芸 电话:0878-7221445;
(4)双柏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双柏县妥甸镇东城社区旁,联系人:顾海燕 电话:0878-7711683;
(5)永仁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永仁县永定镇仁民路27号联系人:郑春丽 电话:0878-6044589;
(6)牟定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联系人:张旭东 电话:0878-5217232;
(7)元谋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元谋县元马镇团结路5号联系人:赵卫红 电话:0878-8212738;
(8)武定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武定县狮山镇元武路延长线,联系人:黎华梅 电话:0878-8838256;
(9)大姚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姚县金碧镇金碧路1号联系人:刘亚娟 电话:0878-6222976;
(10)姚安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52号,联系人:张永安 电话:0878-5721677;
(11)楚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55号,联系人:周红艳 电话:0878-3399773。
3、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后写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是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安排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协管人员体检合格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政审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任何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薪酬待遇
1.按照3500元/月(包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五险)标准进行保障,按岗位性质分别享受薪酬待遇。
2.协管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并进行绩效考核。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雄支队
2023年3月13日
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处级单位。单位的主要职能: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提供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信息和企业调查信息。常规统计调查、专项统计调查、重大经济社会问题调查、经济分析研究、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招聘人数及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
1、共招聘1人,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我单位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
2、工资为每月2500元(不含保险),作息时间均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食宿自理。
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熟悉电脑,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二)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4、夫妻双失业(下岗)人员;
5、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烈属、退伍军人;
6、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7、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的人员。
(四)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回避有关规定和要求。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新市街70号,州政府四号院内)办公室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李晓宏
联系电话:0878-3389598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负责解释。
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