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壹网 [切换站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迪庆藏族自治州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台 湾
头条资讯  >  生活频道  >  楚雄州发布最新通告,调整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楚雄州发布最新通告,调整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2022年09月23日 15:42   浏览:1964   来源:楚雄人民网CXPeople.WANG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8号) 

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切实提升疫情“早发现、快处置、防扩散、防外溢”能力,现就近期我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州外来(返)楚人员在入楚前,须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县市、乡镇、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
二、省外及省内边境县区来(返)楚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楚,抵楚后一律执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楚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倡导省内非边境县区来(返)楚人员到楚后第一时间完成1次核酸检测。
三、对近7日内有西藏、贵州省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对近7日有四川省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第1、3天(间隔24小时)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所有入(返)楚货车司机到楚后进行核酸“落地检”,在楚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离楚实行“即采即走即追”,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就地隔离,同时通报目的地和途经地采取相关管控措施。对于途经高中风险区域的货车司乘人员,测温、扫码、查验通行符合入楚要求的,严格落实物资运输通行证和闭环管理制度。
六、对来自国内高中低风地区及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进行管控。
七、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的地市、县市区,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疫情传播风险。2022年10月31日前,乘坐飞机、高铁、列车等交通工具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所有酒店、客栈、民宿等住宿场所及景点景区必须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九、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并超过50人的,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举办地属地指挥部从严审查备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楚新防指〔2022〕13号(第46号通告)不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楚雄州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楚雄市 0878—3213989
姚安县 0878—5717197
禄丰市 0878—4122022
大姚县 0878—6222341
双柏县 0878—7722428
永仁县 0878—6044204
牟定县 0878—5392662
元谋县 0878—6081275
南华县 0878—7221806
武定县 0878—8711281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来源: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转自:楚雄鹿城信息港


头条号
楚雄人民网CXPeople.WANG
介绍
楚雄人民网:衣食住行游,楚雄人民网,服务楚雄人民!
推荐头条